广东读研移民条件政策咨询,广东读研移民条件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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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需要自己国家批准吗?
不需要。移民海外分为不同的情况,比如有的人只是取得外国绿卡,有国外的永久居留权;而有的人会选择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其他国籍。
据了解部分地区,比如广州会要求移民海外时前往派出所注销户籍;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加入其他国家户籍,户口都是可以保留的。
如果加入了其他国籍,那么会失去中国国籍。
移民不需要自己国家批准。,美国移民局审批通过后只要你有因私护照就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个人的事情。
国内因私护照办理上有限制,处级以上干部,国家保密机关,掌握重要机密的人都是在公安部门有备案的,轻易办不出因私护照的。
因私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是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持户口簿、居民***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的护照。领取、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美国EB-1C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美国公司成立一年以上;雇佣合理数量的员工;运营良好; 美国公司是中国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 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曾有连续一年担任中国公司的高管职务,且到美国公司仍担任高经理/管理工作。
广州澳星移民为您解答:
申请美国EB-1C签证的条件包括:
1、美国公司成立一年以上;雇佣合理数量的员工;运营良好;
2、美国公司是中国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
3、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曾有连续一年担任中国公司的高管职务,且到美国公司仍担任高经理/管理工作。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EB1C属于跨国公司高管类移民(商业类杰出人才)。基本要求如下:
美国境外母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美金以上,盈利状态,有完整的员工组织结构图(至少3级,全职员工人数15人以上),良好的纳税记录。
美国境内分公司:跟境外公司是隶属于或者被隶属于的关系,成熟的企业(3年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美金以上,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图(至少3级,全职员工人数10人以上),良好的纳税记录。
移民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公司工作3年以上,且最近3年内至少有1年任职高管,移民申请前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或者执行管理者。境内境外公司任职期间有良好的任职记录。
(备注:如果美国境内公司是新成立的或者不是成熟的公司,需要申请人先申请L1A签证,2年后企业达到要求,再转申请EB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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