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习重点,国际私法学笔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际私法学习重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国际私法学习重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私法上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自由选择支配合同的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一项古老的原则,其本身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可预见性及易于解决争议的显著优点,其在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中得到肯定,其已成为目前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首要的原则。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就某一合同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律不具体规定应适用的准据法,而是由***在与合同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在本质上与该合同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选用这一法律最合理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其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给予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自体法原则
合同自体法原则是当事人明示所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明示选择时,根据合同的条款、性质和案件的情况推断当事人会意图适用什么法律,如果当事人意图不明确,不能通过情况推断的,合同受与其有最密切、最真实联系的法律支配。 从某种意义上讲,合同自体法原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结合,它即肯定意思自治原则的优先地位,又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补充。
(四)强制性规则必须适用原则
强制性规则,也称为“直接适用的法律”,是指那些具有强制力的,可以撇开冲突规范援引而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该原则在合同领域的反映尤为突出,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相反,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选择和减损,而是必须予以适用。
国际私法的分类?
国际私法通常可分为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等几类。每一类都在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发挥着特定作用。
如何界定国际私法的范围?
在概述有关国际私法范围的理论和现状的基础上,通过与国际经济法范围的比较和对国际私法性质的界定,指出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不应包含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统一实体私法规范;(4)各国国内的涉外民商事法律规范.
国际私法总共多少条?
二十一条,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由于涉外因素又称国际因素,民法和商法在西方传统上称为私法,国际私法因而得名。为广义的民法可以包括商法,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法律术语称为民法的抵触或民法的冲突,或称法律的抵触或法律的冲突,因此长期以来这一部门法被称为法律抵触法或法律冲突法。
国际私法中的属人法两大原则是什么啊?
律师解答:
属人法在传统上有两种不同的原则:一是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结点。另一种是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其属人法的连结点。***用本国法原则的多为大陆法系国家,而***用住所地法原则的多为英美法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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